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3年处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类人员因公赴台计划编报及审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拟订因公赴台计划的依据和原则
赴台交流任务具体要求参照《大连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因公临时出国(境)分类管理暂行规定》(大工大校发[2015]167号文件)相关要求执行。
严格执行中央规定,所有出访团组均应列入年度出访计划,原则上不得调整出访计划,如需调整不得超过原计划出访预算,不得更换出访团组团长。
二、填报说明
各学院在填报过程中,不得拆分团组,经费来源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。各学院、部门审核后通过OA系统将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,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9日,逾期未报送视为无出访计划。
联系人:宋明军
地 点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综A812)
电 话:86324486 15840899022